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金融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7〕73号

发布时间:
2017-12-26 09: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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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省级试点工作,全面推动传统产业创新跃升,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金融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货币信贷保障

  (一)建立重点支持企业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对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调查研究,深入企业摸排资金缺口和金融需求。贷款余额200亿元以上的银行每年摸排传统产业企业不少于200家,贷款余额100—200亿元的银行每年摸排传统产业企业不少于100家,其余银行每年摸排传统产业企业原则上不少于50家。建立绍兴市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重点支持企业库,确定500家左右企业作为重点支持企业,并按年动态调整。

  (二)加大信贷投入。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以五大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为支持重点,主动对接资金需求、合理配置信贷规模,确保信贷总量、投放节奏与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需求相适应。根据《绍兴市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试点实施方案》及五大传统产业分行业改造提升行动方案确定的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做深做实金融支持工作,优先满足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

  (三)用足用好货币政策工具。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要按照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省级试点总体要求,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定向工具,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再贷款资金与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相结合,对传统产业中的小微企业签发、收受的票据单列规模优先办理再贴现,力争到2020年全市累计发放支持传统产业小微企业的再贷款、再贴现资金达到50亿元。

  (四)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绍兴银监分局要结合我市实际,指导银行探索施行与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相适应的信贷管理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规范服务价格行为,取消不合理收费;增加贷款利率定价透明度,主动让利企业,不得巧立名目增加企业负担;合理确定贷款期限,防止人为延长或缩短贷款期限,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推进传统产业与资本市场对接

  (一)推进股改上市。按照做多数量、做优质量、做强实力的基本思路,分类指导、精准施策,进一步加快企业股改、上市步伐。强化对企业上市的培训引导、服务指导、考核督导,持续推进传统产业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对企业股改、“浙四板”上柜、“新三板”挂牌、境内外上市均予以奖励,增强企业股改上市动力,到2020年,确保五大传统产业新增上市公司12家,力争15家。

  (二)促进兼并收购。鼓励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国内外高端并购,掌握知名品牌、先进技术、市场网络、高端人才和知识产权等,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并购全球关键资源与技术,向具有全球领先竞争优势的大型企业集团发展。推动上市公司、行业标杆企业和“隐形冠军”兼并市内企业,加快腾笼换鸟,整合资源、整合产业,提高行业集中度,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带动全产业链整体跃升。政府产业基金优先支持上市公司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的重大兼并重组项目。到2020年,确保实现并购金额120亿元。

  (三)组建一批产业基金和并购基金。围绕产业升级、产业整合,组建一批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力争到2020年,实际到位资金达到60亿元,助力龙头企业实施高端并购,掌握全球产业链的关键资源,提升产业发展层次,推动优势传统产业整合集聚、转型跃升。

  三、改进保险服务

  (一)实行差别化保险服务。对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中进行创新升级、整合优化、强链补链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施重点支持型保险政策,保险机构适当降低保险费率,支持保险机构针对企业个性需求开发创新型保险产品;对传统产业退出或严格限制类企业,实施限制发展型保险政策,保险机构审慎介入企业保险,从高确定保险费率,直至有序退出。

  (二)创新保险服务形式。鼓励保险公司以股权、债权、基金等多种形式,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重点企业与重点项目。相关保险资金投入情况纳入年度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考评。探索市级新产品、新材料保险补贴目录和政策,大力开展首台套、新材料产品质量综合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传统企业改造提升。

  四、破解担保难题

  (一)发挥好政策性担保功能。市及区、县(市)政策性担保公司要以“政策性、公益性”为导向,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增信服务,建立由银行和省、市两级担保公司共担风险,财政适当补偿担保损失的运行机制。

  (二)支持发展商业性担保。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区域商会、企业等依法创办信用担保机构;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增资扩股或资产重组,增强担保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鼓励担保机构与行业协会、产业集聚区等合作开发适合特定行业或产业的担保产品,实施专业化经营;鼓励担保机构组建各种形式的担保联盟,实现“抱团增信”。积极扶持商业性担保机构发展,对中小企业担保代偿予以补贴。

  (三)创新担保方式。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创新担保方式,进一步推广专利权、商标权、排污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其中排污权抵押贷款维持全省占比75%以上,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和政府采购支持传统产业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每年250亿元以上。

  五、创新金融服务

  (一)拓宽融资渠道。各金融机构要推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和资产证券化工作,帮助符合资质的传统产业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每年发行不少于250亿元;支持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等专项金融债100亿元以上,加大对传统产业企业改造提升的信贷支持;帮助传统产业企业资产证券化,以信托、回购式租赁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帮助传统产业企业引入保险资金、融资租赁等中长期发展资金。

  (二)创新金融产品。本地法人机构要创设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专项贷款,提高金融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专业化水平。银行要积极开发与绍兴传统产业企业经营特点相适应的特色金融产品,大力发展排污权抵押、银税通、贷款年审制和企业综合效益评价差异化信贷等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三)优化外汇管理。银行要进一步优化帮助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服务,通过跨境融资等渠道助力企业“走出去”,力争传统产业企业每年外债借入10亿美元以上,每年贸易融资30亿美元以上。优化汇率避险服务,推动汇率避险产品创新,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要大力开展人民币对外汇期权、掉期等新型业务,为企业汇率避险创造条件。

  六、加强服务保障

  (一)构建信息平台。组织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整合企业信用记录,推进部门间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真实全面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与信用情况,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保障产融深度合作。研究完善金融支持传统产业发展的专项统计监测制度,开展五大传统产业贷款余额、增量、增速等指标的动态监测,并实时开展监测分析。

  (二)整治信用环境。根据关于营造良好金融发展环境的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银行债权保护,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一季度一次梳理逃废债嫌疑线索,并移交属地政府查处;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严格按照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实施联合惩戒。

  (三)加强风险监测。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信贷管理和风控制度建设,强化贷款用途合规性管理。通过关注企业投资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流向等,切实掌握企业信贷资金真实用途和企业经营状况、信用风险,严防企业将信贷资金移用于房地产或证券投资等领域,严防企业主携资外逃,确保信贷资金真正用于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四)妥善处置风险。妥善处置和化解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积极运用担保置换、延期偿还等手段,继续推进还款方式创新,帮助风险企业融资解困。运用资产转让、核销、贷款重组等多种方式加快不良贷款处置进度。配合破产管理人构建适当的债务分担机制,大力发展并购贷款,切实提高重整成功率。对扭亏无望,确无存在价值的僵尸企业,通过破产清算等手段加快出清。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